国家发改委规范跨省发电供电计划 川电外送迎来利好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规范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报送审批工作。 通知要求,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制定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提出所管理区域的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和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建议报告,征求送受电相关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后向我委报送。报告应落实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要求,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障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优先发电。 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在2015年11月30日出台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我国将建立优先购电制度和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见下图)。 四川水能资源丰富,是全国最大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基地。“十二五”期间,四川外送的电量达3535亿千瓦时,输送到上海、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相当于少消耗煤炭9900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4亿吨,为全国经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做了贡献。 “十三五”期间,四川的清洁能源将有更大的发展。其中,水电装机新增2000多万千瓦,凉山等地区新增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大致规模有1000多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全省清洁能源总装机将接近1亿千瓦。这其中,四川能消纳的是5000多万千瓦,多出来的5600万千瓦将供到全国。 然而,由于“十二五”期间四川境内水电项目集中投产,但省内用电需求增长呈逐年下降之势,省外市场接纳意愿也有所减弱,同时外送通道建设不足,限制了“西电东送”的能力,四川水电外送消纳难度增大。据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披露,2012年至2015年,四川电网水电“弃水”电量连年增加,分别为76、26、97、102亿千瓦时。 消纳富余水电需要多方发力。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障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优先发电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无疑将进一步促进川电外送大通道的建设,为四川水电有效消纳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十三五”期间,四川省电力公司也计划投资2000多亿元用于四川电网建设,积极拓展省外市场,推动四川水电全国范围消纳。 |